南人相傳,秦漢前有洞主吳氏,土人呼為「吳洞」。娶兩妻,一妻卒,有女名葉限,少慧,善淘金,父愛之。末歲,父卒,為後母所苦,常令樵險汲深。


時嘗得一鱗,二寸餘,赬鰭金目,遂潛養于盆水。日日長,易數器,大不能受,乃投于後池中。女所得餘食,輒沉以食之。女至池,魚必露首枕岸。他人至,不復出。


其母知之,每伺之,魚未嘗見也。因詐女曰:「爾無勞乎?吾為爾新其襦。」乃易其敝衣,後令汲於他泉,計裏數裏也,母徐衣其女衣,袖利刃,行向池呼魚,魚即出首,因斫殺之。魚已長丈餘,膳其肉,味倍常魚,藏其骨于鬱棲之下。


逾日,女至向池,不復見魚矣,乃哭於野。忽有人發粗衣,自天而降。慰女曰:「爾無哭,爾母殺爾魚矣!骨在糞下。爾歸,可取魚內藏於室。所須第祈之,當隨爾也。」女用其言,金璣玉食,隨欲而具。


及洞節,母往,令女守庭果。女伺母行遠,亦往,衣翠紡上衣,躡金履。母所生女認之,謂母曰:「此甚似姊也。」母亦疑之。女覺,遽反,遂遺一隻履,為洞人所得。母歸,但見女抱庭樹眠,亦不之慮。


其洞鄰海島,島中有國名陀汗,兵強,王數十島,水界數千里。洞人遂貨其履于陀汗國。國主得之,命其左右履之,足小者,履減一寸。乃令一國婦人履之,竟無一稱者。其輕如毛,履石無聲。陀汗王意其洞人以非道得之,遂禁錮而栲掠之,竟不知所從來。乃以是履棄之於道旁,既遍歷人家捕之,若有女履者,捕之以告。陀汗王怪之,乃搜其室,得葉限,令履之而信。葉限因衣翠紡衣,躡履而進,色若天人也。始具事于王,載魚骨與葉限俱還國。其母及女,即為飛石擊死。洞人哀之,埋于石坑,命曰「懊女塚」。洞人以為禖祀,求女必應。


陀汗王至國,以葉限為上婦。一年,王貪求,祈於魚骨,寶石無限,逾年,不復應。王乃葬魚骨於海岸。用珠百斛藏之,以金為際。至征卒叛時,將發以贍軍。一夕,為海潮所淪。


成式舊家人李士元所說,士元本邕州洞中人,多記得南中怪事。


      ----出自段成式《酉陽雜俎》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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